电 子 阅 览 室 使 用 须 知

来自于[ 信息科 ] 发布时间 [2007-11-11]

   电子阅览室是信息检索教学研究等综合性场所,为了加强电子阅览室的设备和数据安全保护,保证电子阅览室教学与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,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,特制定本规定。
  1、 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负责室内设备、工具、资料及其它固定资产的管理,必须登记造册,合理使用、科学管理日常保养。所配备固定资产,一律不准外借。
  2、 当班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,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,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。
  3、 开展检索与咨询服务,根据用户需求确定恰当的检索策略,分析检索结果,提供检索报告。
  4、 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各类计算机的使用方法,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,具体包括:
  (1)系统正常启动终止;
  (2)各种硬件的应用(包括打印机、文件和数据库);
  (3)做好本室所有设备的维护、保养和清洁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;
  5、负责维持室内秩序,创造一个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上机环境。
  6、根据需要辅导读者的正确使用设备、软件资料,负责解答有关问题。
  7、当班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开闭阅览室。
  8、负责记录工作日志,对当天硬件的使用、运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、处理结果要做好登记。
  9、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室计算机设备技术、运行故障现象等有关数据情况要了解、掌握和熟悉。
  10、认真指导初次上机人员开机、关机以及查询资料。
  11、管理人员要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、维护,保持设备完好状态。未经维修人员同意,严禁乱拆乱卸。
  12、下班后要检查设备现状,有否丢失、损坏、拆卸设备等情况,如有,对号追查并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。
  13、搞好本室日常管理工作、打扫卫生,注意防盗、防火、防雨、防触电,下班时关好门窗,关闭电源。

    

 
 
 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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